法規名稱: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編制表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0月3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2年10月31日內政部台內人字第 1120322303號令修正發布,並 自112年9月20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內政 / 地政

立法總說明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編制表自九十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訂定後,曾歷經三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為一百十一年二月十五日,並自
一百十一年二月十七日施行。茲配合「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
則」及「行政院組織調整員額配置及移撥注意事項」等規定,爰修正本中
心編制表,其修正要點如下:
一、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及資訊上移集中政策,修正員額人數,增列技正
    一人及減列技士二人。
二、現行編制表附註二所稱現職課員六人,業於一百十一年七月一日出缺
    不補,現已無留任情形,爰酌作文字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