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內政部國家公園署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依據澎湖南
方四島國家公園計畫,鼓勵國家公園區域內居民參與保存維護傳統建
築,使聚落文化風貌得以永續發展,特訂定本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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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請人應依獎勵補助審查規定期間內檢附下列資料送本處審查:
(一)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維護傳統建築風貌獎勵補助申請書(如
附件一)。
(二)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維護傳統建築風貌獎勵補助申請資料審
查表(如附件二)。
(三)身分證明文件。
(四)土地或建築物使用權同意書(土地或建物自有者,免附)。
(五)舊屋證明(房屋新建者,免附)。
(六)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維護傳統建築風貌獎勵補助切結書(如
附件三)。
(七)建築執照(依原樣修繕者,免附)
(八)建築物修繕概要及使用計畫說明(自住者,免附)。
(九)其他相關證件。
於審查核可後,發給獎勵補助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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