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939
人,瀏覽人次:
814684135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六類公共危險物品緊急應變搶救代碼標示內容及位置注意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10月0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9年10月8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0990824483號令廢止;自即日生 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內政
/
消防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0年4月23日內政部臺(九十)內消字第9086442號令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92年9月23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0920093828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 全文4點(原名稱:公共危險物品緊急應變搶救代碼標示內容及方法注意 要點)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3.
中華民國99年10月8日內政部內授消字第 0990824483號令廢止;自即日生 效
法規異動
廢止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