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政府與宏都拉斯共和國農業技術合作協定延期換文
時間: 中華民國067年12月1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67年12月18日及68年1月31日中華民國駐宏都拉斯共和國大使唐 京軒與宏都拉斯共和國外交部部長巴爾瑪簽換;並於 68年2月28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外交 / 外交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