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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月2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1月2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300011901號令廢止
法規體系:
/ 行政 /
國防
/
組織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67年7月17日總統臺統(一)義字第2473號令制定公布全文13條刊 總統府公報第338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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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0年11月1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9000220970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 全文10條,本條例施行日期,自公布日起6個月內由行政院定之(中華民 國90年12月24日行政院臺九十防字第073408-1號函發布定自91年3月1日 起施行)(原名稱: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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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3年1月2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300011901號令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