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防部人權工作小組設置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11月2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8年11月22日國防部國法人權字第 1080002526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9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國防 / 組織

立法總說明

為落實行政院人權保障政策,促進國防部及所屬機關執行業務時,將人權
保障納入考量,特設置國防部人權工作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並訂定
國防部人權工作小組設置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其要點如下:
一、本要點之訂定目的(第一點)。
二、本小組之任務(第二點)。
三、本小組之委員人數及派聘,並明定召集人、副召集人之派兼(第三點
    )。
四、本小組委員之任期(第四點)。
五、本小組委員會議之召開(第五點)。
六、本部各單位執行業務有相關人權疑議,應報本小組研議;本小組開會
    時,得請相關機關代表等列席提供諮詢或報告(第六點)。
七、本小組執行秘書之派兼及幕僚單位(第七點)。
八、本小組委員為無給職(第八點)。
九、本小組之經費來源(第九點)。

法規異動

訂定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