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防部辦理列管軍品合格廠商捐補助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2月2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0年12月27日國防部國資科企字第 1100302854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13點
法規體系: / 行政 / 國防 / 處務

立法總說明

國防部為辦理「列管軍品合格廠商獎勵辦法」之捐(補)助事宜,爰擬具
「國防部辦理列管軍品合格廠商捐補助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其要點如下:
一、本要點訂定目的。(第一點)
二、捐(補)助對象及條件。(第二點)
三、捐(補)助獎勵範疇。(第三點)
四、申請應備文件、補正文件或資料之時限及同一案件向二個以上獎勵主
    體申請處理方式。(第四點)
五、審查方式。(第五點)
六、捐(補)助經費用途。(第六點)
七、捐(補)助比率及金額限制。(第七點)
八、捐(補)助契約簽訂及應記載之事項。(第八點)
九、捐(補)助經費請撥、支出單據之處理及核銷程序。(第九點)
十、受捐(補)助廠商應設專戶並專款專用,及捐(補)助經費結餘款之
    處理方式。(第十點)
十一、查核機制。(第十一點)
十二、撤銷獎勵或解除、終止捐(補)助契約之事由,並應返還捐(補)
      助款。(第十二點)
十三、研究發展運用捐(補)助款之成果歸屬及運用依據。(第十三點)

法規異動

訂定1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