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人民入出金門馬祖東沙南沙地區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84年1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4年1月16日國防部(84)鐸錮字第 0355號令、內政部(83)台 內警字第8381644號令、福建省政府(83)閩一警字第29613號令、高雄市 政府(84)高市府警戶字第37902號令會銜發布廢止
法規體系: / 行政 / 國防 / 保安

法規異動

廢止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