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沿革: |
中華民國101年2月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10002274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7
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中華民國101年3月8日行政院院授
研綜字第1012260344號令發布定自102年1月1日施行) (中華民國102年1
月4日財政部臺財人字第10100732420號令訂定發布各地區國稅局編制表
,並自102年1月1日生效)(中華民國102年7月15日財政部臺財人字第102
08619880號令修正發布各地區國稅局編制表,自102年1月1日生效) (中
華民國102年7月30日財政部臺財人字第 10200626600號令修正發布「財
政部南區國稅局太保分局編制表」、「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分局編制
表」之名稱為「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編制表」、「財政部南區
國稅局嘉義市分局編制表」,並自102年9月1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