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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財政部主管銀行、保險、證券、期貨機構及會計師在大陸地區從事商業行為項目表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4月1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93年4月14日停止適用(中華民國93年4月14日財政部臺財融(一) 字第 0938010577號公告發布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行政 /
財政
/
處務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89年1月11日財政部(89)臺財融字第89720676號公告訂定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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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93年4月14日停止適用(中華民國93年4月14日財政部臺財融(一) 字第 0938010577號公告發布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