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財政部主管銀行、保險、證券、期貨機構及會計師在大陸地區從事商業行為項目表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4月1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93年4月14日停止適用(中華民國93年4月14日財政部臺財融(一) 字第 0938010577號公告發布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行政 / 財政 / 處務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