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887
人,瀏覽人次:
822172750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消費通路開立電子發票試辦作業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1月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11月5日財政部臺財資字第 1020004347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 至第4點、第6點,並自即日生效 〔依行政院公報第19卷第210期所刊登 中華民國102年11月5日財政部臺財資字第1020004345號令廢止,並自10 3年1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財政
/
處務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9年11月18日財政部臺財資字第 0992200561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101年6月27日財政部臺財資字第 1012200528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 及全文10點,自101年7月1日生效 (原名稱:實體消費通路開立電子發票 試辦作業要點)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3.
中華民國102年11月5日財政部臺財資字第 1020004347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 至第4點、第6點,並自即日生效 〔依行政院公報第19卷第210期所刊登 中華民國102年11月5日財政部臺財資字第1020004345號令廢止,並自10 3年1月1日生效〕
法規異動
廢止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