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沿革: |
中華民國107年6月29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704600500號令修正發布第8條
之10、第17條之1、第20條、第25條之1、第48條之10、第56條、第57條之
1、第60條之 1、第65條之1、第70條、第82條、第83條之1、第83條之2、
第85條之1、第109條;增訂第10條之2、第10條之3、第24條之7;刪除第8
條之11、第19條之2至第19條之5、第48條之2至第48條之9、第61條之 1、
第98條之1條文,並自107年1月1日施行,但第8條之11、第17條之1、第19
條之2至第19條之5條文自105年1月1日施行,第48條之10、第65條之1條文
自107年度施行,第61條之1、第70條條文自108年1月1日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