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駐瑞典台北代表團與瑞典貿易委員會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譯)
時間: 中華民國90年6月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0年6月8日駐瑞典台北代表團代表祝基瀅與瑞典貿易委員會總裁 丁克史貝於斯德哥爾摩簽訂,並自93年11月24日生效(中華民國93年12月9 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09300606861號函於93年11月24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財政 / 賦稅

法規異動

訂定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