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家教育研究院圖書館發展會運作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2月1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9年2月19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1091800128號函修正發 布第3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教育 / 組織

法規異動

修正

三、本會置召集人一人,由本院院長或院長指派副院長兼任之,除副院長
    及主任秘書為當然委員外,另由各單位薦派研究人員或行政人員一名
    為委員;委員任期二年,均為無給職,且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
    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