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教育部員工數位學習推動方案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5月1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5月11日教育部臺人(二)字第 1000065028號函修正發布第3 點、第6點,並自100年5月1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教育 / 處務

法規異動

修正

參、目標
一、塑造公部門數位學習文化,提升公務人員運用數位學習能力與意願。
二、營造優質數位學習環境,提供快速、便捷、友善之學習管道。
三、有效運用數位學習工具,降低政策行銷及訓練之時間與成本。
四、達成行政院規定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學習時數基準。

陸、獎勵措施及績效評核
一、參加學習時數之多寡,除作為公務人員年終考績及影響升遷之評分參
    據;凡當年度數位學習時數達一百小時者,敘嘉獎一次,且不納入各
    單位全年總敘獎額度計算。
二、定期將各單位終身學習時數未達年度最低標準之本部員工名單,提供
    單位主管列入平時考核參考,倘無改善,提副主管業務會報、部務會
    報報告,並列入各單位年度績效評核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