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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立編譯館主編中小學教科用書提供外界全書利用收費基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1月3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4年1月31日國立編譯館國教國字第 0940000372號令自即日起廢 止
法規體系:
/ 行政 /
教育
/
教育通用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3年7月22日國立編譯館國教國字第 0930002612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 4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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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4年1月31日國立編譯館國教國字第 0940000372號令自即日起廢 止
法規異動
廢止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