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表揚各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
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專業群科、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專門學程、專科
學校、技術學院及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技職校院或學校)師生參加國
際性技藝能競賽之卓越表現,及展現技職教育特色與優勢之傑出成就
,以肯定其傑出事蹟,並增進社會大眾就讀技職學校意願,特訂定本
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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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薦程序:
(一)各技職校院應於前點第二款第一目所定期限內至「技職風雲榜
」網站(網址: https://me.moe.edu.tw/award/data/)登錄
推薦,登錄時應上載相關資料,並上傳學校推薦同意書(如附
表)。推薦競賽卓越獎需提出競賽參與國家數、競賽規程、競
賽內容及得獎證明等資料,以資佐證;推薦技職傑出獎需上載
相關資料及證明影本,以資證明。
(二)前款之推薦,不符推薦程序、推薦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均不
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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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遴選方式:由本部至「技職風雲榜」網站彙整各技職校院登錄之資料
,並邀集各領域專家學者召開遴選會議,共同依下列規定遴選出各類
得獎者:
(一)競賽卓越獎遴選原則如下:
1.競賽主題與技職教育之相關性。
2.競賽於專業領域中國際地位。
3.競賽規模(包括參與競賽國家數、人數、獎項數量等)。
4.本國選手於競賽中所獲名次。
5.各類競賽擇優表揚。
(二)技職傑出獎遴選原則如下:
1.發明達人:
(1)發明展得獎以當學年度參展獲獎成績評選,依參加國家數
、規模與學生得獎獎牌及作品件數,擇優表揚。
(2)以學生為發明人取得專利或商品化技轉之傑出事蹟,登錄
時應提出其專利或簽約等佐證資料,依件數及品質,擇優
表揚。
2.證照達人:
(1)各技職校院應將學生取得之專業證照,分為擇優證照及參
考證照上傳登錄推薦。擇優證照應符合學生就讀系科本職
所學,由各技職校院擇優登錄,技術型高中組登錄以十張
為限,技專組登錄以三十張為限;其餘專業證照以參考證
照登錄,不限張數。但研習證書、結業證書及訓練合格證
書等不予列入。
(2)本部進行遴選審查時,先區分技術型高中組及技專組,再
依學生科系別由遴選委員審核其擇優證照,並參酌參考證
照,擇優表揚。
3.學生有其他傑出表現,於特定專業領域之優秀事蹟能展現技
職教育特色與優勢,足堪作為技職校院學生之典範者,推薦
學校應具體敘明其事蹟及推薦理由,並將佐證資料及推薦同
意書上傳,擇優表揚。
(三)本部得擇優表揚優秀技職校院師生,如無適當得獎者,得從缺
。
(四)得獎名單除由本部正式通知外,另公布於「技職風雲榜」網站
及本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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