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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原住民地區中小學教育輔導實施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4月1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8年4月10日教育部臺中(三)字第0980044518E號令廢止;並自 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教育
/
師範教育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2年5月15日教育部臺中(二)字第 0920052722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8 點;並自92年5月1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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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3年5月6日教育部臺中(二)字第 0930057853號令修正發布全文8 點(原名稱:教育部92年度補助師資培育機構原住民教育中心辦理原住民 地區中小學教育輔導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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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8年4月10日教育部臺中(三)字第0980044518E號令廢止;並自 即日生效
法規異動
廢止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