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地方政府精進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與教學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2月2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0年12月28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171 982A號令修正發布第9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教育 / 中等教育

法規異動

修正

九、地方政府申請補助者之執行情形,應受本署相關檢視,本署得視其進
    度及品質調整補助比率。地方政府及學校,得視計畫執行成效,依權
    責給予承辦人員及參與教師敘獎鼓勵。
〔立法理由〕
一、修正理由同第二條說明及第六條說明二。
二、第三項之證件名稱依第四條第四款規定,修正為臨時入國許可證,以
    求證件名稱之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