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規費收費標準(以下簡稱本標準)係於九十八年十一 月二十六日訂定發布,期間歷經五次修正,最近一次係於一百十三年三月 十九日修正發布。為配合現行實務作業,並經成本分析及考量消費者物價 指數,使徵收相關規費合理化,以提升持續性服務與發展,爰擬具本標準 第三條附表一修正草案,調整常設展入場規費。
本館展場、劇場、空中腳踏車及兒童廳規費收費基準如附表一。 本館資料複印使用規費收費基準如附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