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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非大陸地區保存之古生物化石運入臺灣地區展覽申請暫行處理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11月0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4年11月1日教育部發布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行政 /
教育
/
社會教育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3年11月14日教育部臺(83)社字第061182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8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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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4年11月1日教育部發布停止適用
附件下載
附件一-申請書
附件二-古生物化石展覽計畫書摘要表
附件三-保證書
附件四-古生物化石清冊
附件五-古生物化石照片登錄簿
附件六-古生物化石專業顧問名冊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