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商務仲裁協會調解涉外貿易糾紛程序及費用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88年3月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8年3月3日行政院、司法院(88)院台廳民三字第 02096號令會銜 修正發布(註:本規則與「商務仲裁協會組織及仲裁費用規則」合併為「仲 裁機構組織與調解程序及費用規則」);本規則於合併後新的規則施行起 失其效力)
法規體系: / 行政 / 法務 / 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