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高等檢察署及所屬各級檢察署推行為民服務工作簡表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11月1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7年11月15日臺灣高等檢察署檢輔宣字第10718000440號函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並自107年5月25日生效(原名稱: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及 所屬各級法院檢察署推行為民服務工作簡表)
法規體系: / 行政 / 法務 / 檢察

立法總說明

依一百零七年五月二十三日總統公布增訂法院組織法第一百十四條之二規
定,檢察機關自同年月二十五日起更名,為配合機關更名,並符合本署運
作現狀,爰修正本工作簡表並修正名稱為「臺灣高等檢察署及所屬各級檢
察署推行為民服務工作簡表」。

法規異動

修正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