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流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8月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7年8月3日,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中檢宏文字第10710002740號 函修正發布名稱,並自107年7月27日生效(原名稱: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 署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流程)
法規體系: / 行政 / 法務 / 檢察

立法總說明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流程」於中華民國一百
年八月二十五日訂頒,全文十八點。為配合法務部組織法修正第五條、法
院組織法增訂第一百一十四條之二有關各級檢察機關名銜「去法院化」之
相關規定,爰修正名稱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流
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