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看守所暨少年觀護所工友(含技工駕駛)考核及獎懲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1月2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9年11月26日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看守所屏所總字第10900075080 號函修正發布第1點,並自109年12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法務 / 監所

立法總說明

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看守所暨少年觀護所工友(含技工駕駛)考核及獎懲要
點第一點修正總說明本所工友(含技工駕駛)考核及獎懲要點 (以下簡稱本
要點) ,配合一百零七年十一月十八日行政院院授人綜字第一零七六零零
零零零四號函頒辦理修正「工友(含駕駛)管理要點」。
檢視本所一百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修訂之「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看守所暨少
年觀護所工友(含技工駕駛)考核及獎懲要點」內容,爰變更本行政規則並
修正內容重點如下:
一、本要點係依據行政院核定「工友(含技工駕駛)管理要點」訂定,明令
    法令依據,以資簡化,並酌作文字修正。(修正規定第一點)

法規異動

修正

一、為規範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看守所(以下簡稱本所)工友工作上之權利
    義務與服務守則,以保障其權益並提高行政效率,特依據行政院頒行
    「工友管理要點」訂定本要點,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要點辦理
    。
〔立法理由〕
依據行政院頒行「工友管理要點」辦理,並酌作文字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