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經濟部所屬事業固定資產投資專案計畫編審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5月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4年5月2日經濟部經營字第11421416800號函修正第12點之1、 第 13點及第12點之1附件六;增訂第12點之1附件七,原第12點之1附件七 、第13點附件八移列至第12點之1附件八、第13點附件九,除第12點之1第 1項第2款涉及人權影響評估部分自114年7月1日生效外,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經濟 / 處務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74年4月27日經濟部經(七四)國營字第16743號函頒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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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77年10月4日經濟部經(七七)國營字第30191號函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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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 81年7月20日經濟部經(八一)國營字第086990號函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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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 87年6月22日經濟部經(八七)國營字第87536628號函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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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 89年7月24日經濟部經(八九)國營字第89329484號函修正發布全 文18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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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99年12月14日經濟部經營字第 0990460855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8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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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華民國102年5月9日經濟部經授營字第1022036026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8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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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華民國113年6月3日經濟部經營字第11321424070號函修正發布第10點、 第11點、第12點之1、第13點、第14點及第9點附件一、第10點附圖、第12 點之1附件四、附件五;增訂第12點之1附件六、附件七、第13點附件八, 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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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中華民國 114年5月2日經濟部經營字第11421416800號函修正第12點之1、 第 13點及第12點之1附件六;增訂第12點之1附件七,原第12點之1附件七 、第13點附件八移列至第12點之1附件八、第13點附件九,除第12點之1第 1項第2款涉及人權影響評估部分自114年7月1日生效外,自即日生效

法規異動

修正

十二之一、各事業對於可行性研究報告之內容,應覈實依「可行性研究報
          告自評檢核表」(格式如附件四)辦理自評,並負查證及評估
          之責任,且應就下列事項擬定相關內容:
          (一)專案計畫應強化節能減碳措施之預期效果與影響,依「
                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表」(格式如附件五)逐項檢視
                ,具體提出節能減碳之作法及承諾,並落實於後續基本
                設計成果。
          (二)專案計畫應進行性別及人權影響評估,依「性別影響評
                估檢視表」及「人權影響評估檢視表」(格式如附件六
                、七)逐項檢視,並視計畫內容所涉之性別及人權影響
                層面,訂定性別及人權目標、績效指標、衡量標準及目
                標值。
          (三)專案計畫涉及淨零轉型十二項關鍵戰略者,應依「淨零
                轉型通案自評檢核表」(格式如附件八)逐項檢核,以
                確保計畫提報內容與各項關鍵戰略之規劃目標相符。
          對於審議過程中,有關機關或學者專家所提各項審查意見,應
          詳實回應說明,並由本部國營司請有關機關及學者專家再予審
          視是否同意該回應說明。
〔立法理由〕
一、第一項修正:
    (一)第一款未修正。
    (二)第二款修正。配合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
          一百十四年二月四日修正第五點,爰增訂專案計畫應進行人權
          影響評估,並增訂附件七「人權影響評估檢視表」。
    (三)第三款修正。附件七「淨零轉型通案自評檢核表」之序號遞移
          為附件八。
二、第二項未修正。

十三、專案計畫可行性研究報告均應提報本部國營司,並依國營事業固定
      資產投資計畫編製評估要點有關規定編製投資專案計畫,其中可行
      性研究報告如係經本部國營司研審者,應於研審完成後,併可行性
      研究報告修訂本或可行性研究報告附加「xx計畫可行性研究報告審
      查意見、辦理情形及機關與學者專家再審視結果對照表」,及檢附
      「中長程個案計畫自評檢核表」(格式如附件九)送本部國營司核
      辦。
〔立法理由〕
附件八「中長程個案計畫自評檢核表」之序號遞移為附件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