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經濟部訴願案件閱卷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2月2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3年2月23日經濟部經法字第11310400390號函修正發布第11點 ,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經濟 / 處務

法規異動

修正

十一、本要點規定事項,依本部業務分工,由本部經濟法制司掌理之。
〔立法理由〕
配合經濟部組織改造,原經濟部幕僚單位訴願審議委員會自一百十二年九
月二十六日起改制為經濟部經濟法制司,爰修正單位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