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鼓勵廠商充分利用楠梓加工出口區容積作業規定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7月1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4年7月11日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經加二建字第09401021400 號令廢止,並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經濟 / 加工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