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家度量衡標準實驗室計畫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8月3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1年8月31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四字第 11140006270號令修 正發布第4點、第9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經濟 / 標準、度量衡

法規異動

修正

四、度量衡專責機關應將編訂之新年度綱要計畫書,報請國家科學及技術
    委員會審查;受託機關(構)應依審查結果,提送新年度執行計畫書
    ,報請度量衡專責機關審查。

九、本要點未盡事宜,應依國家度量衡標準實驗室業務委託辦法、政府科
    技發展計畫先期作業實施要點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