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892
人,瀏覽人次:
854347222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月1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1月1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300003081號令訂定發布,並 自102年12月1日施行 (中華民國102年7月10日臺灣、澎湖、金門、馬祖 個別關稅領域代表常以立與紐西蘭代表裴仕文於威靈頓簽署;並經締約 雙方內部必要程序完成後始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經濟
/
國際貿易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3年1月1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300003081號令訂定發布,並 自102年12月1日施行 (中華民國102年7月10日臺灣、澎湖、金門、馬祖 個別關稅領域代表常以立與紐西蘭代表裴仕文於威靈頓簽署;並經締約 雙方內部必要程序完成後始生效)
附件下載
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個別關稅領域與紐西蘭經濟合作協定(中譯本)(一)
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個別關稅領域與紐西蘭經濟合作協定(中譯本)(二)
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個別關稅領域與紐西蘭經濟合作協定(中譯本)(三)
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個別關稅領域與紐西蘭經濟合作協定(英譯本)(Ⅰ)
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個別關稅領域與紐西蘭經濟合作協定(英譯本)(Ⅱ)
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個別關稅領域與紐西蘭經濟合作協定(英譯本)(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