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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燃氣台爐能源耗用量與其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事項、方法及檢查方式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2月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12月6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10104607930號公告修正發布全文 10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經濟
/
商品檢驗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1年8月16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10104605540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 10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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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1年12月6日經濟部經能字第 10104607930號公告修正發布全文 10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表三-燃氣台爐能源效率分級標示登錄作業委託代理授權書
附表四-燃氣台爐能源效率分級標示符合型式證明書
附表五-燃氣台爐能源效率分級基準表
附圖一-能源效率分級標示圖
附圖二-能源效率分級標示圖
法規異動
修正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