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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應施檢驗耐燃建材、個人防護用具、輪胎、氯乙烯聚合物硬質管、壁掛式 陶瓷臉盆類基本檢測設備表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8月2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8月29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二字第 10520002700號令發 布廢止,並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經濟
/
商品檢驗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3年3月1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二字第 09320000720號令訂定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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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8年6月10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二字第09820008960號令修正 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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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5年8月29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二字第 10520002700號令發 布廢止,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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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法規異動
廢止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