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經濟部暨所屬機關科學及技術類委託研究計畫作業規定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2月2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3年2月20日經濟部經技字第11302402990號函修正發布第2點, 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經濟 / 國營經濟事業

法規異動

修正

二、前點所稱科學及技術類委託研究計畫(以下簡稱科技類研究),指各
    機關依業務需要,動用公務預算或其主管運用屬政府所有之基金作為
    研究經費,委託大專院校、研究機構、團體或個人執行具研究性質之
    計畫,其研發成果係為提升國家科學技術而辦理者。
    科技類研究主管單位為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產業技術司。
〔立法理由〕
一、第一項未修正。
二、配合本部組織改造,爰將第二項之「技術處」修正為「產業技術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