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518
人,瀏覽人次:
823792423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實際應儲備之石油安全存量及計算方式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7月2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7年7月29日經濟部經能字第09704603830號廢止,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經濟
/
經濟管制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0年12月26日經濟部(90)經能字第09004625340號公告訂定發布 全文 7點,並自91年1月1日起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93年8月30日經濟部經授能字第0930082670號公告修正發布全文6 點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3.
中華民國94年12月5日經濟部經授能字第0942008240號公告修正發布全文5 點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4.
中華民國96年2月9日經濟部經能字第09604600780號公告修正發布全文5點 ,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5.
中華民國97年7月29日經濟部經能字第09704603830號廢止,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異動
廢止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