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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大陸地區交通專業人士來臺從事交通事務相關活動許可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7年08月1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87年8月14日交通部交參發字第8734號令廢止
法規體系:
/ 行政 /
交通
/
交通通用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84年4月24日交通部交參發字第8410號令訂定全文1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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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87年8月14日交通部交參發字第8734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