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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交通部航港局客船與載客小船風險等級及抽查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2月1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9年2月11日交通部航港局航舶字第 1091710091C號令修正發布 ,並自109年1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交通
/
航政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5年7月4日交通部航港局航舶字第 1051710378號令修正發布名 稱及全文,自105年1月1日生效 (原名稱:載客船舶(含小船)風險等級 及抽查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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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9年2月11日交通部航港局航舶字第 1091710091C號令修正發布 ,並自109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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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交通部航港局客船與載客小船風險等級及抽查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