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從事空運駐點服務之數額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9月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9月9日交通部交航字第 10381001681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2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交通 / 航空

法規異動

訂定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