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處理違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案件裁量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5月2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4年5月29日交通部觀光署觀業字第11430015371號令修正發布 全文2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交通 / 觀光

法規異動

修正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