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立式划槳活動注意事項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月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3年1月5日交通部觀光署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北 觀管字第11203004142號令修正發布第1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交通 / 觀光

法規異動

修正

一、交通部觀光署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為
    管理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級風景特定區(以下簡稱本風景區)立式划
    槳活動,依據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九條規定
    訂定本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