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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僑務委員會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及駐外人員僑情剪報注意事項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9月2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8年9月28日僑務委員會僑一綜字第09830326231號函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行政 /
僑務
/
教育文化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5年8月30日僑務委員會(85)僑一綜字第850005701號函核定發布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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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8年9月28日僑務委員會僑一綜字第09830326231號函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