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僑務委員會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及駐外人員僑情剪報注意事項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9月2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8年9月28日僑務委員會僑一綜字第09830326231號函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行政 / 僑務 / 教育文化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