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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僑務委員會補助海外僑胞回國參加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月慶典旅遊活動作業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5月0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8年 5月6日僑務委員會僑三經字第09830151431號令廢止;並自 97年12月9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僑務
/
經濟金融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7年7月7日僑務委員會僑三經字第09730243281號訂定發布全文1 8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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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8年 5月6日僑務委員會僑三經字第09830151431號令廢止;並自 97年12月9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表一-海外僑胞回國參加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月慶典旅遊活動印領清冊
附表二-海外僑胞回國參加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月慶典旅遊活動轉團同意書
法規異動
廢止1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