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僑務委員會海外華僑文教服務(活動)中心志工制度實施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9月0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7年9月5日僑務委員會僑一企字第 09730325682號函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行政 / 僑務 / 其他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