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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一百十二年度永久居留權取得困難之國家或地區及其居留資格認定基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月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3年1月3日僑務委員會僑綜證字第1120701548號公告施行期間 已於112年12月31日屆滿,當然廢止
法規體系:
/ 行政 /
僑務
/
其他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111年10月24日僑務委員會僑綜證字第1110701210號公告訂定發 布,生效日期自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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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113年1月3日僑務委員會僑綜證字第1120701548號公告施行期間 已於112年12月31日屆滿,當然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