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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九十七年廣播金鐘獎獎勵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7日行政院新聞局新廣一字第1000622243Z號令廢止, 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新聞
/
廣播電視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7年4月21日行政院新聞局新廣一字第0970620520Z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10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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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7日行政院新聞局新廣一字第1000622243Z號令廢止, 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異動
廢止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