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編制表係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 一百零六年六月三十日訂定發布,並經考試院於一百零六年八月七日核備 。 茲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一百零七年六月八日召開之「省級機關現職人員 移撥安置協調會議」決議,臺灣省諮議會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一職等 專門委員一人移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茲以該學院編 制表並無職務列等相當之職務,爰修正編制表表末附註,增訂移撥人員得 以原機關原職稱原官等留任,並配合預定移撥日期增訂修正草案生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