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2568 人,瀏覽人次:926792139
  • 會員登入 |
  • 加入會員
  • 法規檢索
  • 令函判解
  • 英譯法規
  • 裁判書
  • 書狀例稿
  • 契約範本
  • 植根服務
  •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衛生福利部與所屬各機關及機構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2月1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12月13日衛生福利部衛部人字第 1022281399號令修正發布 名稱及全文18條,自102年7月23日施行(原名稱:行政院衛生署及所屬各 機關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體系: / 行政 / 衛生 / 處務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2年6月11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人字第1021160492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18條,自發布日施行(中華民國102年7月19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2 0141353號公告本細則之主管機關原為「行政院衛生署」,自 102年7月 23日起變更為「衛生福利部」,第2條、第3條第1項、第2項、第17條第 2項所列主管機關掌理事項,改由「衛生福利部」管轄)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102年12月13日衛生福利部衛部人字第 1022281399號令修正發布 名稱及全文18條,自102年7月23日施行(原名稱:行政院衛生署及所屬各 機關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異動

修正18條

植根公司首頁 | 合作提案 | 隱私權聲明 | 著作權聲明 | 常見問題
106 臺北市信義路三段 162-12 號玫瑰大樓 3 樓 電話:02-2707-2848 傳真:02-2708-4428
COPYRIGHT (C) 2000-2003 ROOTLAW ALL RIGHTS RESERVED. MAIL TO WEBMAS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