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大陸地區人士進入台灣許可辦法之其他短期專業交流(衛生專業類)申請 案件審查原則及邀請單位申請文件檢查表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月1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1月10日衛生福利部衛部綜字第1021180614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5點,自103年1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衛生 / 處務

法規異動

訂定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