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罕見疾病審議認定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1年10月18日衛生福利部衛授國字第1110462832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2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衛生 / 處務

法規異動

訂定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