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聽力師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900003721號令修正公布第57 條條文
法規體系: / 行政 / 衛生 / 醫政

法規異動

修正

外國人得依中華民國法律,應聽力師考試。
前項考試及格,領有聽力師證書之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執行業務,應依法
經申請許可後,始得為之,並應遵守中華民國關於聽力師之相關法令、專
業倫理規範及聽力師公會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