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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多重殘留分析(二)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10月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8年10月8日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1081901669號公告修正發布 ,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衛生
/
藥政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0年11月7日行政院衛生署署授食字第1001904025號訂定發布全 文1點,並自中華民國101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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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1年6月19日行政院衛生署署授食字第1011902190號公告修正發 布,並自102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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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8年10月8日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1081901669號公告修正發布 ,並自即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多重殘留分析(二)